关于开展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法》为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铁路沿线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铁路驻县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和《铁路法》加强铁路沿线治安管理,确保2007年春节旅客运输和全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行车安全。根据广西区护路办和省市护路办的安排,自2007年2月1 日起至4月30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法》为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铁路法》为依据,以新《条例》为主题,路地配合,多方参与,强化铁路治安稳定和运输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月活动,使《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常识进一步得到普及,力求宣传教育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铁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车护路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铁路沿线的中小学生安全保护意识和爱祖国、爱铁路、爱生命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使铁路沿线基层组织的干部依法治路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铁路沿线的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关注铁路,维护铁路安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从而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群防群治能力明显增强,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五类”危行案件和“三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案总量同比下降。
二、工作步骤
宣传教育月为3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发动阶段。时间从4月1日起至4月20日,这一阶段各级护路组织,铁路驻县单位都要在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层层传达部署。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从4月21日至6月10日,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从6月11日至30日,各乡镇及铁路派出所要对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成绩,找出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行验收、评比、表彰。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李谋韬同志任组长,王少峰、王石国、曾庆文、唐青生、唐八一、秦华林、钟俊荣为副组长,护路联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教育月的协调督查工作。由曾庆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宣传重点和内容
宣传重点对象一是湘桂线和洛湛线的村民、居民和中小学生;二是外来流动人口;三是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重点人员,如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饲养耕牛户,五残人员的监护人。重点宣传内容是《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铁路运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铁路安全常识和护路工作先进典型。
五、宣传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宣传教育月活动中,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真正使新《条例》。《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得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有规模,有声势,注重实效。在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治安问题发生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一)认真摸底,制定方案
各级护路组织会同铁路派出所看实地,听汇报,认真分析找出各站、各路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搜集排查出几年来当地存在的爱路护路活动中的正反典型事例,用于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针对性。
(二)大造声势,大造舆论
1、县镇两级政府主管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分别发表一次电视讲话;
2、县镇护路办,铁路派出所出动一辆宣传车,组织专门人员,巡回铁路沿线的镇、村、场车站进行爱路护路专题宣传。
3、县镇电视台要保证有2次以上的宣传报道。
4、广泛印发宣传材料如新《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法》铁路安全常识以及典型事迹。
5、铁路沿线的乡镇办2块墙报,张贴20条宣传标语,每村书写一条固定性标语,每一个护路分队办一处爱路护路宣传园地。
6、铁路沿线每一个村召开一次群众大会,特别是耕牛养殖户主,重点学习《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法》等法律法规。
(三)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1、对沿线的中小学生上2堂法制课,向同学宣传《条例》宣传爱路护路的重要意义,宣传法律法规,树立安全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教育面。
(四)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在重点区段、车站,规范房屋无证业主的经营,加强周边流动人口,特种行业的管理,整治废旧收购站点,坚决打击盗窃、破坏铁路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力争侦破一批涉铁案件,打击处理一批涉铁违法犯罪分子。
六、几点要求
(一)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是全国护路联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各镇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好人好事用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4月底5月初,县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做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