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护路“四着力” 固本强基保畅安
东安县人民政府
    我县地处湖南西南端,紧邻邵阳并与广西全州接壤。境内铁路正线全长40.1公里,经3镇24村,是湘桂线柳州铁路局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交接口。1994年以来,在柳州铁路局和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县因地制宜,探索性地开展以“政府承包,依法护路;村为基础,路地联防;义务为主,适当有偿”为基本特色的护路联防工作,将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威性同群众爱车护路的广泛性融为一体,使护路同护村紧密结合,打击犯罪与确保安全两手并重,爱护铁路和支援建设有机统一,有效地维护了境内铁路治安的持续稳定,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普遍提高。近两年里,全县约有14.3万人受到爱路护路教育、3100余人直接参与过护路活动,防范安全事故2起、制止群体事态3次。我县的有关做法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先后多次被评为广西区、湖南省和全国铁路护路联防先进单位。并有三篇经验和典型材料被编入中央护路办主办的《铁道护路联防》杂志,予以推介。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选好突破点,着力落实护路职责
    政府承包护路模式是基于铁路治安现状,依据《铁路法》对各级地方政府在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中的地位、作用的界定而建立、推广起来的,其核心是推行铁路治安领导责任制。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护路职责的落实状况决定着护路工作的成败得失。因此,我们始终坚持以抓领导责任制为突破口,着力落实护路职责,注重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和爱车护路成果的巩固,促进了全县护路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一是把护路工作提到了讲政治的高度。县委、县政府根据铁路治安形势的需要,从“护好湘桂线、建好洛湛线,促进东安经济振兴”出发,明确提出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要尽职尽责,不折不扣,从而为护路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头上有指标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其好坏与奖惩挂钩。实行了铁路治安“一票否决权”制,其考评工作不因第一、第二责任人的变动而降低要求或做“变通”处理。三是护路办作为同级综治成员单位直接参与到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县护路办同时是春运、维稳、依法治县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派员参加了取缔传销活动、清理整顿“两会一部”及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护路工作纳入了县、镇、村三级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抓护路,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县委书记史兆永不仅多次亲赴柳州汇报护路工作,还带领有关部门救助慰问昔日勇救列车、而今生活贫困的“英雄少年”唐海兵。列车三次提速,他都要求县护路领导小组和县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保行车安全的十项制度措施。县长唐定奇对铁路运输安全关怀备至,多次过问立交桥(涵)的建设和规划问题。县委副书记胡纯栋、副县长陈意生一般每年都要听取护路专题汇报6次以上,参加相关会议4次左右。白牙市镇分管领导刘武斌99年里为护路下乡就达97天。五是部门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县政府办、房产局、国土局为清理拆迁挤占铁路用地户投入大量精力和一定财力,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县教委在每学期末和新学期开学初都对学生进行护路和安全教育。县交通局安排专人负责相关的运政管理。特别是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上,各部门相互支持,整合效能发挥突出。县政法部门、护路办、铁路驻县单位和有关镇、村,在取缔遣送传销人员中工作过细、防范严密,在处理意图拦截列车事件中信息反映及时、处置果敢坚决,有力地维护了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二、找准切入点,着力培养护路骨干
    政府承包护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按照“适当有偿”原则,组建了一支精干的护路队伍,虽然给护路队员发放了一定的误工津贴,但从根本上说队员的护路行为仍然是义务的,主要是起到带动周围群众投身护路并在其中起模范和骨干作用,当好护路排头兵。为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规范队员护路行为,我们一方面进一步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加强义务护路专业化管理,使护路逐渐成为队员们继农业生产之外的一项主要任务,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另一方面通过开会培训,使他们成为护路的行家里手,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具体操作上,注重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用人。一是健全了护路各种必要的制约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一定质化和量化,建立相关的指标体系,制订并严格实施了诸如护路领导责任制、分级承包担保制、考核考证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配套完善了相关的激励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奖罚规定。制约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及在工作中的相互应用,相辅相成,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相对完备的工作制度。我们将其增删成文印制成册,发到护路基层单位和每个队员手中。出了问题绝不姑息迁就,有了成绩驱车当场兑现。用护路队员自己的话说,就是做到了“一票否决不手软,一事一奖不落空”。在科学的工作机制下,注意做到“专”、“实”、“严”、“精”、“情”五字并重,有力地推动了义务护路专业化管理进程。一是各级护路组织和护路人员立足一个“专”字。县护路办的三名专职工作人员分别从县政府办、公安局和广电局抽调,并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全身心投入。作为农村护路骨干的护路队员现已习惯性地将护路同日常生产、生活相结合,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白牙市镇柳溪村夏增勇几乎每天的清晨、上午九时、下午四点和午夜十一点左右都要上路看看,风雨无阻。井头圩镇兰家村石长龙同志的父母亲,分别在两个月内病逝,但他强忍悲痛坚持上路,他所带领的一分队队员都能忠于职守,驻站民警和沿线群众对此赞不绝口。紫溪市镇一分队全体队员坚持夜间联袂巡线,平均每月高达23次。二是各种规章制度注重一个“实”字。如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制度,实行了道口、队员、村组、宣传阵地“一一对应”。再如定期联系汇报制度,县护路办同车站、派出所等铁路驻县单位保持了经常性地联系联络,做到了下乡检查联袂进行,解决问题双方到场。三是督查考评坚持一个“严”字。除经常性的定期不定期抽查外,对队员半年和年终工作考评实行了“十票问卷式”管理,路地双方各掌握五票,随机考评,按考核结果决定奖惩直至调换。四是护路基础台帐突出一个“精”字。从97年起每年都发给队员每人一本由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工作手册》,比照公务员的要求每天进行日常巡护登记。同时简化和规范了各种基础台帐内容,其针对性和实用性都有所提高。五是关心爱护队员体现一个“情”字。坚持在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护路人员并尽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一人带全家,全家带全村”而闻名遐迩的紫溪市镇五里牌村支书、全国护路先进个人蒋兴祯,一心扑在工作上,其妻患病经年不知晓,最后发展到只有手术治疗。县护路办和铁路派出所得知这一情况后,两次前往医院探望并奉上慰问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各镇还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和培养。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过程中,各镇从实际出发,注重从队员中选拔应用新人,并对从村主干上退下来的队员予以勉励,鼓励他们继续为维护经济大动脉的畅通多做贡献。据了解,近三年里。共有4名队员入党,7人被选进“两委”班子或被提拔为村主干。
    三、抓住薄弱点,着力解决护路难题
    在县主管领导的亲自参与下,通过调查摸底分析,对影响我县护路工作上水平、创优良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排队。在此基础上,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逐个问题抓落实,收到了预期效果。如兰家村站爬乘辅助机车和货物列车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上公路因路政管理造成的通车不畅,兰家村站周围村庄男女老少出门返家都习惯性地爬乘辅机和货车。这尽管给当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方便,却给铁路安全留下了隐患。我们遵照市护路办的安排,将其作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对永州站进行集中整治的重点,三管齐下:一方面由铁路抽调干警连续两个多月在永州、兰家村两站查堵爬乘人员,责令改正;另一方面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进村入户抓帮教。与此同时,积极同冷水滩区路政管理单位协调,开通运行了两地的客运班车,帮助解决村民出门乘车难的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该站爬乘辅机、货车现象已消声匿迹,站场秩序井然有序。再如依法取缔私设道口问题。因其反复性大、危害程度高,一直是我们日常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巡护,发现苗头坚决制止;二是具结包保,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重;三是综合规划,狠抓道口合并或平交改立交。几年来,共取缔非法设立的机动车平交道口9处,合并和改造平交道口4处,新建立交桥涵4座。紫溪站内有一自五十年代初就开始非法设置的道口,由于使用该道口作生产生活资料运输通道的几个村都远离铁路,过去宣传不到位,加上确实也别无出路,取缔之初,群众对拆除道口断其“出路”不理解,意见很大。鉴于此,我们在果断采取永久性措施取缔道口的同时,积极向铁路部门争取异地选址建设立交涵,得到批准后,又由镇党委、政府出面发动群众集资修桥修路,赢得了村民的广泛支持。村民们纷纷表示:即使自己有再大的困难,也绝不再危及铁路安全。又如东安站周边环境治理问题。通过结合创建平安大道和县城经济环境综合治理及市容市貌整治,对东安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旅店娱乐业、暂住人口等各个方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使站场周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特别是对进站拉客和围随车叫卖人员的查堵处理,有效地维护了东安形象。
    四、立足基本点,着力提高护路水平
    铁路的长治久安有赖沿线每个人的积极参与。政府承包护路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了,才会有今天的畅安之路。为此,我们在推行政府承包护路过程中,始终注意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充分发挥村级民主自治作用,把护路的基石奠定在群众之中,贯彻“村为基础”。几年来,我县护路工作重心逐级下移,完成了从以县为主向乡镇再向村的转移,从以突击性工作为主向阶段性工作再向经常性工作的过渡。沿线广大群众在村“两委”班子的带领下,积极投身护路行列,努力争创安全文明区段,探索和实践了四个护路工作“以村为主”:一是护路宣传教育以村为主。县里除直接掌握新闻媒介和组织开展全县性行动外,村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均由各村按县里总体部署自行开展。如1997年7月的“护路杯”铁路法知识竞赛、1998年5月的“盼铁路、护铁路”十万人大签名等活动,都是以村为单位组织的。二是护路阵地建设以村为主。各村的护路办公室,固定宣传栏、黑板报、考评栏以及村规民约的修订、护路公约的户户签名、爱车护路光荣户的评比都以村为单位进行,县里只组织定期的评比检查。三是护路基础管理以村为主。如辖区内人口教育管理,“五子”人员监控,有劣迹人员的帮教,无人道口监护,私设道口的取缔,村内车辆、耕牛、儿童的管理均由村自行负责。四是护路成效考核以村为主。按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实行打分,护路队员的工作只作为考评村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综合平衡,奖惩兑现。“以村为主”的实施,进一步突出了人民群众在护路联防中的主体地位,较好地发挥了村组干部、护路队和村民群众三个积极性,护路典型层出不穷。地处省际边界的银花、曲溪、张家亭村的“两委”人员和护路员,把护路同护村结合起来,除各自管好本村铁路通过责任区段外,还象平时赶圩一样定期联系,派人巡夜。这样做,不仅有效遏制了涉铁犯罪,连平时村里难以解决的偷鸡摸狗现象也已销声匿迹。2000年8月13日5时30分,井头圩镇中学初一学生高玉书在回家途中发现一棵被狂风刮倒横卧在铁轨上的大树,立即报告。在护路队员的组织下,井头圩村的村民冒雨前来助战,锯的锯,抬的抬,几分钟就将障碍清除。有效避免了158次特快列车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检查路情的东安工区巡道工看到这一动人场面十分感动,逢人便说:“有这样的护路队员和村民群众的支持,铁路安全就有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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